• 结婚登记流程
  • 信息来源:民政局 发布时间:2017-06-17 阅读: 次 字体: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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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、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、县级市民政局(或镇人民政府)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。

    2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,各填写一份《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》。

    3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《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》中“声明人”一栏签名并按指印。

    4、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、声明进行审查,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,准予登记。

    注明:(1)南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7室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2)可以正常办理结婚登记的乡镇:株良镇,里塔镇,上塘镇,徐家镇,沙洲镇,新丰街镇,龙湖镇,天井源乡。

    结婚登记应准备的资料:

    1、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的材料。

    1)真实有效的户口薄或户籍证明。

    2)真实有效的居民身份证。

    离过婚的还应提供相关离婚证明(离婚证或法院调解、判决离婚书。)丧偶的要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)。

    3)三张近期免冠合影照片。

    2、涉外婚姻(内地居民与港、澳、台或者外国人结婚)由省涉外婚姻登记处受理,地址:南昌市八一大道96号华龙国际大厦2608室,电话:0791-86350347

    离婚登记应准备的资料:

    1、双方有效的身份证,户口薄或户籍证明。

    2、双方的结婚证,近期单人免冠照片各两张。

    3、离婚协议书。